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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10年4月19日(星期一)上午9時起第102次配發口罩,請各醫院依本局通知方式領取。

  1. 依據防疫物資及資源建置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1款,配合中央主管機關執行傳染病防治工作者。
  2. 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0年3月19日、4月6日配送撥補N95口罩庫存量低於安全儲備量115%之醫院及庫存量低於安全儲備量133%之醫院(採檢醫院及重症收治醫院)共4萬2,120片(附件1)。
  3. 請各醫院依附件1所列領用方式領取,並請善加管理及妥善利用。110年4月19日起由本局配送醫院,請於送達時簽具簽收單;派員領用醫院,請於110年4月20日、21日派員到本局領取,領用通知(領用單)如附件2。
  4. 本局陸續收到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撥補之口罩後,將儘速配發,如各醫院仍有口罩緊急需求,請聯繫醫事管理科何科長:(02)27287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