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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進入流行警訊期後,應遵循哪些規範?

1.教托育機構發現學(幼)童有疑似手足口病、疱疹性咽峽炎或腸病毒感染之案例時,於發現時起48小時內完成臺北市學校傳染病通報系統通報。

2.北市幼兒園、短期補習班、托嬰中心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若7日內同一班級有2名以上(含2名)幼童經醫師臨床診斷為腸病毒感染(含手足口或疱疹性咽峽炎等),發現個案之班級應採停課7日(含假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