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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來臨餐飲業者應加強病媒防治及食材保存

       近期新聞報導多起餐飲業者食品變質(發霉)及病媒出沒事件,根據交通部中央氣象署資料顯示,臺北市1月至6月平均月均溫逐年上升,已較前年上升0.72℃,隨著夏季來臨氣溫逐步上升,7月月均溫將超過30℃,而最常見的病媒(蟑螂),於氣溫24~32℃時最為活躍,分析同期民眾陳情病媒出沒案件數也逐年增加(111年41件、112年76件、113年187件)。因此,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會針對食品業者病媒防治及食材保存兩大重點加強稽查,若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即依法裁處,並於衛生講習中加強向業者宣導防治及查核重點如下:

一、病媒防治:

(一)定期清理食品殘渣和垃圾,廚餘桶、垃圾桶是否加蓋且避免堆積,不成為病媒的食物來源。

(二)廚房及垃圾處理區是否定期清潔和消毒,是否有實施病媒防治的紀錄,不出現病媒出沒痕跡。

(三)出入口、門窗、各式孔道是否有防止病媒侵入設施,尤其是排水孔(溝),不讓病媒趁機潛入。

二、食材保存:

(一)存放生鮮食材的冰箱溫度是否符合規定(冷藏0~7℃及冷凍-18℃以下),熱藏溫度應高於60℃。

(二)食材運送過程中是否使用保冰箱或保冷袋等措施,避免太陽直射及運送時間過久,使食材溫度上升。

(三)工作場所內的食材是否妥善覆蓋或密封,避免病媒和灰塵的污染。

(四)廚餘是否存放在密封且防蟲的容器中,避免孳生細菌,如無法當日將廚餘丟棄,可冷藏存放避免變質發生異味,但需落實分區管理,不得與食材混放以避免誤用或交叉污染。

(五)是否隨時檢查食材品質,並掌握「先進先出」原則,不使用變質或過期之食材。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再次提醒食品業者,台灣夏季氣候潮溼炎熱,適合病媒及細菌滋生,業者於夏季應更積極落實病媒防治措施,不得有病媒或其出沒之痕跡,同時避免食品在高溫下保存不良導致變質,以提供市民安心的用餐環境。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呼籲民眾,夏季保存食品要特別注意「溫度」及「時間」,攝氏7℃~60℃為危險溫度帶,易使微生物生長繁殖,切記不要讓食品在此溫度範圍中放置太久,調製食品後勿放置於室溫下超過2小時,若室溫超過30℃時更不要放置超過1小時。若在外用餐可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食藥粧網路地圖(iMAP)」查詢臺北市餐飲業者歷次稽查結果及場所相關資訊,即時掌握餐廳食安情報,並作為選擇餐飲店家的參考。

       民眾如想瞭解臺北市食品安全政策或食品衛生法規宣導資訊,可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食品資訊公開」專區中查詢。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02-27208889)轉7088。以上訊息,可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