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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布112年度兒童及休閒食品抽驗結果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為維護消費者及兒童食用休閒食品之衛生安全,針對臺北市超商、大賣場、百貨公司、雜貨店等兒童休閒食品販售場所進行抽驗,共計抽驗33件產品,並針對33件包裝產品進行標示查核,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 (詳如附件)

    臺北市衛生局說明,本次針對兒童休閒食品進行查驗,抽驗品項包含「嬰幼兒食品(嬰幼兒穀物類輔助食品或標示敘明供嬰幼兒食用產品)」13件、「水產乾製品」10件、「果凍」7件、「軟糖及其他糖果」3件,檢驗項目包括防腐劑、規定外焦煤色素、著色劑、甜味劑、重金屬鉛、重金屬鎘等,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

    臺北市衛生局提醒家長應注意學童購買糖果、果凍等休閒食品的情形,避免購買標示不明或來源不明之產品,儘量購買產品外包裝標示清楚的產品,同時建議適量食用休閒食品,避免攝入過多熱量,並鼓勵學童多食當季新鮮蔬果及健康飲食,以維護健康。

    臺北市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使用食品添加物時,應符合「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之規定,選用包裝標示「食品添加物」字樣且有合法「食品添加物許可證號碼」之添加物原料並遵循使用範圍適量使用,避免過度添加,並應詳實於產品外包裝標示食品添加物名稱,以保障消費者「知」的權利。此外,食品在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過程中,可能面臨各式各樣潛在的污染,食品業者應確認食品原物料符合「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及相關衛生標準後,始得進行後續加工調理,落實源頭管理,並依照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9條規定,保存產品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之來源相關文件,避免購買來源不明的食品原料用於產製食品販售。

    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02-27208889)轉7089。以上稽查結果,可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