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先來電本局確認後方能寄出申請文件。
入國3日檢確診肺結核與台北市政府衛生局申請都治同意書申請文件:
1.委託書(有仲介才須附)
2.申請書(下載路徑:相關檔案 )
3.診斷證明書正本(需主動問醫院去哪窗口蓋醫院關防大章)
4.勞動部聘僱許可函影本(如尚未核發請提供居留證及護照影本)
5.掛號回郵信封(依當時普通掛號郵資貼郵票於信封上)
6.申請確診留臺都治(肺結核、漢生病)須檢附: 「受聘僱外國人接受衛生單位安排都治同意書」簽名正本1份郵寄
申請文件郵寄:
收件人須寫:衛生局外國人健檢 (勿寫承辦人姓名)
郵寄110204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南區2樓(請勿寄到其他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