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辦理居家使用雙相陽壓呼吸器及氧氣機維生器材補助計畫
臺北市政府為減輕本居家使用雙相陽壓呼吸器及氧氣機維生材之身心障礙者遇停限電而須租用發機、購置氧氣鋼瓶或呼吸器蓄池之經濟負擔,特訂定本計畫。 申請對象: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並居家使用雙相陽壓呼吸器或氧氣機維生器材者為限。 申請方式:申請人應於租用發電機、購置氧氣鋼瓶或雙相陽壓呼吸器蓄電電池之日起30日內,檢附下列文件向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以下簡稱衛生局)申請: 補助原則、項目及金額(單位:新臺幣) 租用發電機 購置氧氣鋼瓶 購置雙相陽壓呼吸器蓄電電池 低收入戶 2,000元/人/次,10,000/人/年 4,000元/人/3年 35,000元/人/3年 中低收入戶 1,5000元/人/次,7,500元/人/年 3,000元/人/3年 26,250元/人/3年 一般戶 1,000元/人/次,5,000元/人/年 2,000元/人/3年 17,500元/人/3年 備住 實支實付 1.實支實付。
2.本項補助自補助核准後3年內不得重複申請。1.實支實付。
2.本項補助自補助核准後3年內不得重複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