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日期:113年6月3日(星期一)起至113年7月2日(星期二)
二、實施對象:
(一)本市公、民營事業單位或機關(機構)、學校,其辦公或營業/服務場所已設置哺集乳室者。
(二)自112年1月起至報名截止日,至少接受完成1次轄區健康服務中心輔導訪視並有紀錄,或112年通過實地認證,且認證效期至113年8月截止者。
三、報名方式:
(一)請於113年7月2日(星期二)前將申請書、哺集乳室基本資料、分級認證自評表正本及電子檔各1份,以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轄區健康服務中心。
(二) 紙本資料以郵戳為憑,電子檔至遲請於113年7月2日(星期二)下午5時30分前寄送予轄區健康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