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營業場所衛生管理人員結業證書保管須知:
一、臺北市營業場所衛生管理人員結業證書,需隨同本人置於營業場所,以備隨時查考。
二、前項結業證書不得轉借他人使用。
三、結業證書若有毀損、遺失或更名可向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申請補發。
(一)結業證書毀損申請補發程序:
1.備妥國民身分證影本及毀損的結業證書正本。
2.填具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營業場所衛生管理人員證書(遺失、損毀、更名)申請書。
3.將申請書以電子郵件、傳真及信件等方式提交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疾病管制科。
4.營業場所衛生管理人員證書以提供電子證書為優先,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收到申請書後進行審核,通過後寄至申請書所列之電子信箱,可自行列印存放於營業場所或以電子證書形式提供稽查人員查核,本局將不另行提供紙本證書。如無法使用電子郵件者,本局將依紙本證書申請協助列印並以掛號方式寄出。
(二)結業證書更名申請補發程序:
1.備妥國民身分證影本及原有的結業證書正本。
2.檢附戶口名簿影本或電子戶籍謄本1份。
3.填具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營業場所衛生管理人員證書(遺失、損毀、更名)申請書。
4.將申請書以電子郵件、傳真及信件等方式提交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疾病管制科。
5.營業場所衛生管理人員證書以提供電子證書為優先,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收到申請書後進行審核,通過後寄至申請書所列之電子信箱,可自行列印存放於營業場所或以電子證書形式提供稽查人員查核,本局將不另行提供紙本證書。如無法使用電子郵件者,本局將依紙本證書申請協助列印並以掛號方式寄出。
(三)結業證書遺失申請補發程序:
1.填具切結書。
2.備妥國民身分證影本。
3.填具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營業場所衛生管理人員證書(遺失、損毀、更名)申請書。
4.將申請書以電子郵件、傳真及信件等方式提交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疾病管制科。
5.營業場所衛生管理人員證書以提供電子證書為優先,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收到申請書後進行審核,通過後寄至申請書所列之電子信箱,可自行列印存放於營業場所或以電子證書形式提供稽查人員查核,本局將不另行提供紙本證書。如無法使用電子郵件者,本局將依紙本證書申請協助列印並以掛號方式寄出。
※臺北市營業場所衛生管理人員結業證書發放單位: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疾病管制科
(臺北市萬華區昆明街100號6樓-感染管制股 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