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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停止適用「臺北市政府管理到府坐月子服務機構作業要點」。

中華民國111年12月20日北市衛醫字第11130701601號公告

依據:依行政程序法第154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即日起停止適用「臺北市政府管理到府坐月子服務機構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