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公費流感疫苗依疾管署公告,將於10月1日起分階段開打(如下表)。
提醒您:依據110年8月28日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決議,為避免一旦發生不良事件時無法釐清歸因,接種流感疫苗應與COVID-19疫苗間隔至少7天。
民眾來院接種流感疫苗,懇請主動告知疫苗接種史,並攜帶相關證件(COVID-19疫苗接種紀錄黃卡、健保卡),以避免異常接種事件的發生,謝謝您的配合~
(依據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北市衛疾字第1103160836號函辦理)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關心您~ 階段 | 實施對象 |
第一階段 (自110/10/01起) | 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 |
65歲以上⾧者 |
安養、養護、⾧期照顧(服務)等機構之受照顧者及其所屬工作人員 |
6個月以上至國小入學前幼兒 |
孕婦 |
具有潛在疾病者,包括高風險慢性病人、BMI≧30者、罕見疾病患者及重大傷病患者 |
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 |
幼兒園托育人員及托育機構專業人員 |
國小、國中、高中、高職、五專㇐至三年級學生等 |
禽畜相關及動物防疫人員 |
第二階段 (自110/11/15起) | 50~64歲無高風險慢性病之成人 |
備註:高風險慢性病定義:詳疾管署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