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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局111年「長者健康管理計畫」(第2次招募申請作業須知如附件 ),招募社區單位辦理,計畫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111年7月15日(星期五)止。

一、為營造在地健康老化生活圈,本市將招募社區單位辦理長者健康促進課程及服務,執行期程至111年11月30日(星期三)止,執行重點摘述如下:

(一)申請資格:

  1. 合法立案醫療院所、健康服務中心、學協公會、大專院校、社企團體及運動中心等,具備社區長者服務經驗且可連結其他單位或多處服務地點者為佳。
  2. 為增加整體資源運用效益,申請本計畫之社區單位不得於已辦理巷弄長照站(社據C)之場域執行,111年第1次招募已簽約之社區單位不得重複申請。

(二)服務對象:以65歲以上衰弱、亞健康及健康長者為優先,或符合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之服務對象。

(三)辦理項目:

  1. 每週至少開放2個時段(上午、下午或夜間各為1個時段,每時段至少2小時)。
  2. 健康促進課程:於計畫期程內辦理至少3期課程、至多6期課程,若為第一次辦理之社區單位則以3期為限,課程原則上為期12週,每週2次各2小時,各期參加長者不得重複。
  3. 健康管理社團:於課程後培力1社團維運至111年11月30日前,每月提供8次各1小時的社團活動。

二、本計畫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111年7月15日(星期五)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