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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城市計畫」是一培育市民健康的能力與自決權力,以促進民眾健康的過程;經由社區對健康的承諾, 透過市府跨部門的合作,激勵社區民眾的主動參與,結合社區資源,促成政治性決策,推動創新的活動,持續營造健康社區,達到全民健康的目標。

 

1984年世界衛生組織(WHO)提出健康促進的理念為使民眾增進其控制及促進健康的能力的過程,其原則強調應重視社區環境的改善、培育民眾的能力與權力(empowerment)、激勵社區的參與及有效的投入,以維護及促進社區的健康。Hancock及Duhl〈1986〉對「健康城市」的定義,認為「健康城市」是指:居民具有一定的共識,想去改善與健康有關的環境,而非單只居民的健康達到某一特定水準。
因而 1986年世界衛生組織「渥汰華健康促進憲章」詳述健康促進的五大策略包括:

(一)訂定健康的公共政策、(二)創造支持性的環境、(三)強化社區的行動力、(四)發展個人的技能與(五)調整健康服務取向。

 

同( 1986)年於里斯本會議中,更明述健康的特徵:1.健康是社會事務,而不只是醫療事務。2.健康是都市中所有部門的責任。3.健康應受自然科學、社會、美學和環境專業領域的人所監督。4.健康是社區居民參與及公私部門合作的表現;並決議1986年共同發展都市健康及展開「健康城市計畫」運動,正式於11個歐洲城市推動健康促進活動,迄今全球已超過4,000個城市推動健康城市計畫。

 

世界衛生組織認為理想的健康城市應該具有下列十一項功能:

1.乾淨、安全、高品質的生活環境;
2.穩定且持續發展的生態系統;
3.強而有力且相互支持的社區;
4.對影響生活和福利決策具高度參與的社區;
5.能滿足城市居民的基本需求;
6.市民能藉多元管道獲得不同的經驗和資源;
7.多元化且具活力及創新的都市經濟活動;
8.能保留歷史古蹟並尊重地方文化;
9.有城市遠景計畫,是一個有特色的城市;
10.提供市民具品質的衛生與醫療服務;
11.市民有良好的健康狀態。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資料指出,預計到 2025年,全世界將有61%的人口住在城市裏。然而高度的城市發展,將面臨許多社會、衛生及生態問題。而控制這些因素的責任和能力也超越了衛生部門的負擔。因此,要有效解決城市居民的健康問題,有必要整合各部門的力量。為協助各國建立可評估的健康城市指標,世界衛生組織即研擬出32個可具體量化的健康城市基本評估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