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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衛生局公布110年第1季生鮮蛋品及蛋加工品抽驗結果均符合規定

     為維護民眾食用蛋品之安全,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10年針對蛋行、農會、雜貨行、賣場及超市等販售場所執行抽驗,共計抽驗44件,包含雞蛋23件、皮蛋11件及鹹蛋10件,檢驗硝基呋喃代謝物、氯黴素類抗生素、卡巴得及其代謝物、四環黴素類抗生素、抗原蟲劑多重殘留分析、動物用藥多重殘留、農業用藥多重殘留、重金屬鉛、銅等,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詳如抽驗名冊)。
      
     臺北市衛生局呼籲製造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產品之製造均應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及其相關法令之規定,以保障消費者食品安全;販售業者向大盤或供應商索取進貨憑證及自主檢驗報告,以利食品溯源追蹤管理,並建議消費大眾在選購時,以完整無裂縫者為佳,勿買來源不明產品,另應注意蛋品之貯放環境,避免高溫久放,以確保飲食的安全與衛生。消費者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 02-27208889)轉7079。以上稽查結果,可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