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布111年市售即食截切水果抽驗結果

為保護消費者食用即食截切水果之食品衛生安全,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至臺北市夜市及日市即食截切水果攤販進行抽驗,共計抽驗15件產品,檢驗甜味劑13項,檢驗結果1件不符規定,不合格率6.7%(詳如附件抽驗名冊)。

臺北市衛生局表示,此次不合格產品為1件「水梨」檢出甜味劑糖精,違反「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臺北市衛生局已命製售地點下架不得販售。上述不符規定之產品,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及第47條第9款規定,可處製造業者或責任廠商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臺北市衛生局提醒,「糖精」為人工合成之甜味劑,甜度是一般蔗糖的300至400倍,人體無法分解代謝,可由尿中直接排出,無熱量。依據我國「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規定,「糖精」可使用於瓜子、蜜餞、梅粉及碳酸飲料等產品,用量及使用限制均有規定,另因該標準採正面表列,非表列之品項及未准許之食品範圍則不得使用,故「糖精」不得使用於生鮮截切水果。

臺北市衛生局呼籲,相關業者應落實衛生自主管理,注意製售產品衛生,避免使用來路不明液體浸泡、使用食品添加物應遵守「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規定,選擇購買具有產品登錄碼之食品添加物,遵守使用範圍並注意使用限量,使用品質符合食品添加物規格標準之產品。臺北市衛生局將持續抽驗即食截切水果產品,業者勿心存僥倖使用非法添加物浸泡處理截切水果食材。

民眾如有飲食需求購買截切水果時,臺北市衛生局提醒民眾,購買截切水果以當季時令水果為首選,且應慎選有信譽之店家,檢視販售或陳列架衛生情形是否良好,有無蚊蟲出沒、髒污不潔情形,截切水果產品應有適當包覆或包裝儲存。此外,多數水果分切後,容易氧化褐變,業者為保持賣相,可能會有浸泡處理,如民眾購買時發現業者有浸泡不明液體或有衛生疑慮,切勿輕易購買,以免危害自己及家人健康。民眾若想吃季節新鮮水果,可以購買整顆或整粒未分切之水果,返家食用前再清洗分切,最新鮮又美味。

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02-27208889)轉7079。以上稽查結果,可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查詢相關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