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臺北市衛生局公布113年第3季生鮮禽畜肉品(含蛋)抽驗結果均符合規定

為維護民眾食用生鮮禽畜肉蛋品之安全,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13年第3季針對傳統市場、小吃店、超市、餐飲業及賣場等市售通路執行生鮮禽畜肉品(含蛋)抽驗,共計抽驗132件生鮮禽畜肉品(含蛋),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名冊詳如附件)。

本次抽驗生鮮禽畜肉品(含蛋)包含豬肉36件、牛肉31件、豬內臟15件、雞肉13件、烏骨雞10件、牛內臟5件、鴨肉5件、鵝肉5件、禽內臟5件、雞蛋5件、鴨蛋2件,依品項擇定檢驗項目,包括檢驗禽畜肉產品中動物用藥多重殘留、抗生素及其代謝物多重殘留分析、抗原蟲劑多重殘留分析、硝基呋喃代謝物、禽畜產品中殘留農藥、氯黴素類、Piperonyl butoxide、四環黴素類、乙型受體素類等。 

臺北市衛生局提醒,飼養禽畜業者於使用藥物控制細菌或寄生蟲時,應確實遵守動物用藥相關規定,除了必須考量動物對象、年齡、劑量等之外,還必須遵守停藥期,才能確保禽畜肉品安全衛生;另呼籲消費大眾在選購時,以正常色澤無異味為佳,勿購買來源不明產品,並注意肉品之貯放環境,避免高溫久放,以確保飲食的安全與衛生。

臺北市衛生局表示,於市面上抽驗產品屬於末端管理,販售業者係配合衛生局執行稽查抽驗,為釐清產品來源,販售業者應要求賣方提供完整產品交易憑證並主動保留進貨證明、合格屠宰證明及自主檢驗報告,以利後續追查不合格產品來源,達到源頭管理之成效。 

衛生局已將抽驗結果揭露於臺北市食材登錄平台「肉品專區」之「肉品稽查抽驗專區」。消費者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 02-27208889)轉7079。以上稽查結果,可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s://health.gov.taipei/)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