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臺北市5家連鎖便利商店及9家連鎖咖啡店1樓門市前之庇廊範圍,自113年4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14日 發文字號:北市衛健字第11330015961號 附件: 主旨:預告「臺北市5家連鎖便利商店及9家連鎖咖啡店1樓門市前之庇廊範圍,自113年4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及菸害防制法第19條第1項第4款。 公告事項: 一、為維護民眾健康權益,建構戶外無菸環境,本局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9條第1項第4款規定,預告臺北市5家連鎖便利商店及9家連鎖咖啡店1樓門市前之庇廊範圍,自113年4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二、本公告以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萊爾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來來超商股份有限公司(OK)、三商家購股份有限公司(美廉社)等5家連鎖便利商店,及悠旅生活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星巴克)、美食達人股份有限公司(85度C)、路易莎職人咖啡股份有限公司(路易莎咖啡)、伯朗咖啡股份有限公司、丹堤咖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怡客咖啡股份有限公司、馥餘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西雅圖咖啡)、咖碼股份有限公司(cama café)、咖順有限公司(彼得好咖啡)等9家連鎖咖啡店,位於臺北市境內1樓門市前之庇廊範圍內全面禁止吸菸,如門市位於2樓以上或地下樓層者,則不屬公告範圍。 三、本公告「庇廊」定義:「指1樓建築物地面層外牆面至道路境界線間之空間,在上方有遮蔽物覆蓋者」。 四、屆時違反規定於上開禁菸場所吸菸者,將依菸害防制法第40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本案另載於本局網站(網址: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公告網頁。 五、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請於本公告刊登本府公報之日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健康管理科。 (二)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西南區2樓。 (三)傳真:(02)87884560。 (四)電子郵件:ue7516@gov.taipei。 (五)電話:1999(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分機1812。 (六)聯絡人員:鄭亘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