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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周邊人行道,自109年5月1日起 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主旨:預告「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周邊人行道,自109年5月1日起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及菸害防制法第16條第1項第4款。
公告事項:
一、為維護民眾健康權益,建構戶外無菸環境,本局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6條第1項第4款規定,預定公告國立臺灣科技大學正門口(臨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4段43號)、機車停車位至國際會館(臨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4段41巷68弄)及公車停靠站至醫揚大樓(臨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3段155巷)周邊之人行道,自109年5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二、違反規定於上開禁菸場所吸菸者,將依菸害防制法第31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本案另載於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公告網頁。
三、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請於本公告刊登本府公報之日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健康管理科。
(二)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北區10樓。
(三)傳真:(02)87884560。
(四)電子郵件:a95155023@health.gov.tw。
(五)電話:1999(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分機1812。
(六)聯絡人員:王文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