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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健康署國中生補助方案
1.接種時為本國籍,
●112年入學國中女生(出生於99年9月2日至100年9月1日,第1劑申請截至115年6月15日,且6月30日前完成接種)
●113年入學國中生(出生於100年9月2日至101年9月1日)
●114年入學國中生(出生於101年9月2日至102年9月1日,115年7月1日提供HPV疫苗接種服務)
2.非本國籍惟父母一方具本國籍,且符合上述學籍或出生日期間者,需向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提出申請,國民健康署核定資格始提供疫苗接種服務。
3.補助單位係衛生福利國民健康署。
臺北市國中生補助方案
1.接種時設籍或學籍於臺北市,112年入學國中男生(出生99年9月2日至100年9月1日)接種期限至115年8月31日止或疫苗用罄為止。
2.非本國籍惟父母一方具本國籍,於接種時學籍為本市112年入學國中男生,需向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申請資格認定後,始得提供疫苗接種服務。
3.補助單位係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接種方式
●配合校園設站進行接種。
●因故未能於校園接種者,請持「接種卡」至本市公費HPV疫苗特約醫療院所接種。
●因故未能於校園接種者,請持「接種卡」至本市公費HPV疫苗特約醫療院所接種。
接種期程
●9-14歲接種2劑型:施打第1劑當天作為第0天,第2劑和第1劑間隔6個月(180天起)至12個月(360天止)之間施打。
●15歲以上接種3劑型:施打第1劑當天作為第0天,第2劑和第1劑間隔2個月(60天起)施打,第3劑和第1劑間隔6個月(180天起)至12個月(360天止)之間施打。另補充說明:第3劑和第2劑間隔120天至360天之間施打。
●15歲以上接種3劑型:施打第1劑當天作為第0天,第2劑和第1劑間隔2個月(60天起)施打,第3劑和第1劑間隔6個月(180天起)至12個月(360天止)之間施打。另補充說明:第3劑和第2劑間隔120天至360天之間施打。
攜帶文件
●校園接種:由校護統一發放接種紀錄卡。
●到院接種:健保卡、接種紀錄卡、補接種文件(補接種通知單、催種通知單或簡訊,第2劑則免)。
●如未收到接種紀錄卡請先行向校園護理師諮詢,後續請至健康服務中心申請補發。
●到院接種:健保卡、接種紀錄卡、補接種文件(補接種通知單、催種通知單或簡訊,第2劑則免)。
●如未收到接種紀錄卡請先行向校園護理師諮詢,後續請至健康服務中心申請補發。
申請資格
非本國籍惟父母一方具本國籍,且符合上述學籍或出生日期間者,需向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提出申請,國民健康署核定資格始提供疫苗接種服務。
申請文件
1.學生在臺灣居留證件_影本(二擇一繳交):
● 中華民國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
● 中華民國居留證
2.學生與具我國國籍家長親屬關係證明文件_影本(二擇一):
● 學生出生證明或親子鑑定報告
● 學生親屬關係書
3.家長具我國國籍證明文件_影本(二擇一):
● 新式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內含「記事」一欄之敘述說明
● 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 中華民國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
● 中華民國居留證
2.學生與具我國國籍家長親屬關係證明文件_影本(二擇一):
● 學生出生證明或親子鑑定報告
● 學生親屬關係書
3.家長具我國國籍證明文件_影本(二擇一):
● 新式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內含「記事」一欄之敘述說明
● 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繼親子女、養子女須證明已完成收養(法院裁定證明、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登載等)
●學生及家長均需勾選同意接種及簽名。
●不同意書應繳回學校統一收回。
●不同意書應繳回學校統一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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