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為辦理本局「113年臺北市衛生保健志願服務獎勵計畫」請貴單位於113年8月2日(星期五)前推薦符合資格之志工及團體參選,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局113年度臺北市衛生保健志願服務獎勵計畫辦理 。
二、為激勵與感謝本市衛生保健志工無私的付出及努力,肯定及獎勵志工督導協助本市志願服務之推動,113年增修「績優志工督導」獎勵項目,鼓勵符合規定之志工督導進行申請,請依獎勵計畫規定提出申請。
三、旨揭獎勵計畫額度以60件為上限,其獎項分配說明如下
(一)個人楷模獎:金牌獎5名、銀牌獎10名、銅牌獎15名、高齡志工10名、學生志工3名。
(二)志工督導獎:績優志工督導獎5名。
(三)團體楷模獎:志工家庭5組、高齡志工家庭2組、志工團隊3隊、高齡志工團隊2隊。
四、請依規定推薦符合資料之志工及團體,填具推薦總表、各類獎勵名冊及推薦光碟各1份,並依獎勵提報規定繳交推薦表、服務照片、同意書、證明文件(含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服務紀錄冊影本、新移民志工及高齡志工需檢附身分證明文件)請推薦單位於113年8月2日(星期五)前函送書面資料1份並提供電子檔至本局承辦人信箱(be0547@gov.taipei),郵戳為憑,逾期或資料不全(含資料錯誤者)恕不受理。
五、有關旨揭獎勵作業,請逕至本局網站(https://health. gov.taipei/)/主題專區/志願服務專區/最新消息/「113年度臺北市衛生保健志願服務獎勵作業」查詢及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