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篩檢資格
49至73年次市民,自111年迄今未受成人健康檢查,完成檢查,可獲點數100點。  

   

注意事項
👉資格對象:限113年1月1日前已設籍台北市(不含113年1月2日以後入籍)。
👉篩檢及複檢期間: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6月30日止。
👉兌點開始時間為篩檢後4個月,點數達上限,本局將公告不再提供兌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