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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專屬 學童視檢

  根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06年「兒童青少年視力監測調查」結果顯示,幼兒園大班兒童每10個就有1個近視、小一生每10個就有2個近視,國三生每10個更將近有9個近視。年紀越小近視,長大後變成高度近視的機會越大,如果近視難以避免,則必須盡力控制度數,避免成為高度近視,因為500度以上的高度近視容易產生「早年性白內障」、「青光眼」、「視網膜剝離」及「黃斑病變」,甚至有10%會導致「失明」。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自102年起,全國首創提供國小1-6年級學童每年1次專業視力檢查服務,依臺北市衛生局109年學童專業視力檢查結果顯示,已近視學童中約6成係因接受此項檢查發現已罹患近視, 進一步分析102-109年學童用眼行為資料發現,用眼之「時間」(30分鐘以上)及「距離」(35公分以內)仍為影響臺北市學童近視度數變化之主要關鍵因素,根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07年公布的資料顯示,兒少近視若無醫療控制,度數會增加的非常快速,國小國中生每年約增加100度,高中生雖減緩仍然每年增加50度,其中有8成學童觀念錯誤,以為近視只要戴眼鏡就會好了,其實眼鏡的確是輔助近視患者看清楚的工具,但並沒有控制近視的效果,更無法避免近視併發症的威脅,如果配戴眼鏡後,仍未定期回診、保持正確用眼習慣,例如:每日戶外活動2小時、用眼30分鐘休息10分鐘、用眼保持35公分以上距離等,度數仍會不受控的往上飆升。



  執行期間與補助對象

  1. 補助期間: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六年學童補助期間至畢業當年度6月30日止)。
  2. 補助對象:設籍或就讀臺北市國小一至六年級學童(含非就讀本市但設籍本市之學童)。

 服務方式

  1. 本市國小一至六年級學童持本局發放之「護眼護照」或「護眼卡」至合約眼科醫療院所,接受每年一次專業視力檢查服務。
  2. 請家長帶學童看診時,務必持「護眼護照」或「護眼卡」及學童身分證明文件(如健保卡或戶口名簿等),以為學童身分識別及檢查結果紀錄使用。

 

  檢查項目

同意參與本服務之學童持護眼護照(或護眼卡)至視力檢查合約醫療院所,逐項完成以下檢查項目:

  1. 右、左眼散瞳前驗光;
  2. 右、左眼裸視視力;
  3. 右、左眼最佳矯正視力;
  4. 右、左眼裂隙燈檢查;
  5. 右、左眼散瞳後驗光。

 

  補助金額

  1. 完成所有檢查項目,補助予特約眼科醫療服務機構該檢查費用(1人給付新臺幣400元整,含掛號費),合約醫療院所不得額外向學童收費。
  2. 如檢查結果需進一步治療或檢查,請家長另行約診,循健保方式就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