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日期
114年9月1日起
補助對象
須同時符合以下三項條件:
✔設籍臺北市,55歲以上原住民或65歲以上民眾
✔低收或中低收入戶
✔符合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項目註1或愛滋感染者或脾臟缺損註2
註1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布之重大傷病項目包含需積極或長期治療之癌症、慢性腎衰竭 、類風溼性關節炎……等共計30大項;申請或相關資訊可至該署全球資訊網「重大傷病專區」查詢
註2包括先天或後天脾臟缺損(Q89.01、Z90.81)及愛滋感染者(Z21、B20)
攜帶證件
- 身分證及健保卡(原住民須附原住民身分證明,如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等)
- 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效期內)
- 持有重大傷病註記(效期內)或符合公告疾病證明文件
補助方式
補助施打2劑欣剋疹疫苗,2劑間隔2-6個月